金牛化工:聘任温永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金牛化工10月16日公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议案,同意聘任温永好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金牛化工10月16日公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议案,同意聘任温永好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722)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温永好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温永好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已完成任职备案;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72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聘任温永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