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三位独董述职报告 迪安诊断(300244)被责令改正、董秘陶钧收警示函
因未及时办理披露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迪安诊断(300244)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董事会秘书陶钧被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日下发监管函。公司称系2026年4月20日董事会后信息披露公告上传环节工作疏漏,已于公告当日在巨潮资讯网补充披露3份独董述职报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47.73亿元,同比下降3.3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39亿元,同比扭亏。
因未及时办理披露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迪安诊断(300244)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董事会秘书陶钧被出具警示函,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日下发监管函。公司称系2026年4月20日董事会后信息披露公告上传环节工作疏漏,已于公告当日在巨潮资讯网补充披露3份独董述职报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47.73亿元,同比下降3.3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39亿元,同比扭亏。
迪安诊断(300244.SZ)及董事会秘书陶钧因未及时办理披露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10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责令改正、陶钧被出具警示函,同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亦下发监管函。公司解释称系2026年4月20日董事会会议后信息披露公告上传环节工作疏漏,已于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补充披露3份独董述职报告,并称生产经营正常。
迪安诊断10月16日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因未及时办理披露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该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董事会秘书陶钧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同样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迪安诊断公告,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陶钧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及时办理披露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陶钧出具警示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迪安诊断(300244)公告称,因未及时办理披露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董事会秘书陶钧因承担主要责任收到警示函,两项措施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于公告同日补充披露3份述职报告,并将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浙江证监局对迪安诊断(300244)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原因是未及时披露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秘书陶钧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