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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中: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 国中 公告编号:2026-07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500 万 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

正文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 国中 公告编号:2026-07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500 万
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9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2. 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 如遇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11 月 9 日
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22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2,5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8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058.20万股~ 1,322.7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66%~0.8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1 减少注册资本 1,058.20 ~ 1,322.75 0.66 ~ 0.82 2,000 ~ 2,500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合计 1,058.20 ~ 1,322.75 0.66 ~ 0.82 2,000 ~ 2,500 /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9 元/股(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股

东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资金状

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 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13,781,103 100 1,613,781,103 100 1,613,781,103 100

其中:A股回购专用 14,038,002 0.87 24,620,013 1.53 27,265,516 1.69
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1,613,781,103 100 1,613,781,103 100 1,613,781,103 1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32.8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29.59 亿元,流动资产 12.24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2,5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76%、0.85%、2.04%,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 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 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偿债能力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
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长丁宏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90,000 股,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8)。公司董事刘国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17,200 股;职工董事李炜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18,200 股;董事张音心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21,000 股;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8,500 股;副总裁姜卓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5,800 股;财务总监胡朔晨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3,2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披
露的《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增持股份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202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董事长丁宏伟先
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91,000 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8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
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的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2. 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 如遇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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