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6 年 11 月 5 日
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议
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结合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与二级市场股价表现,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全部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应程序后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56 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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