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目录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目录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请按照本次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征得本次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相关,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股东姓名。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 8-17 公司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及列席人员情况;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股东会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情况;
(八)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和决议;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闭幕。
议案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6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7.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0.01 亿元。2025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项目 390 家,收费总额 4.78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
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
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2023 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服务,2026 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
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因在执行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 刘宇 2025 年 12 自律监 上海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业务时存在部分程
月 19 日 管措施 交易所 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师
采取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5.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65.00 万元、内控审计费 20.0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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