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6-097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 2,500.00 万元 8,400.0…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6-097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 2,500.00 万元 8,400.00 万元 是 否
公司
宿迁联宏新材料有 1,000.00 万元 4,000.00 万元 是 否
限公司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 1,000.00 万元 1,990.00 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0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51,200.00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25.72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生产经营需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宿迁联盛”)于 2026 年 10月 22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联盛助剂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 2,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因子公司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宏新材”)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联宏新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因子公司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王机械”)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项王机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 60,250.00 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6年的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预计在 2026 年度为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 29,000.00 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
且延续至 2026 年的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全资子公司的授信和担保额度可在年度授信、担
保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中,已将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联盛”)的担保额度 6,000 万元调出,调剂给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使用。本次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将南充联盛剩余担保额度中的 1,000 万元调出,调剂给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属于将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的情形。担保额度调剂后,南充联盛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联宏新材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持股情况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21311MA1PWY5A2W
法人 公司
宿迁联宏新材料有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21311MA1UQJNY4W
法人 限公司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213920601530769
法人 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
名称 2026 年 9 月 30 日/2026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联盛助剂 53,904.76 29,369.84 24,534.92 20,873.34 1,194.37 44,163.25 20,890.93 23,272.32 28,562.10 2,564.79
联宏新材 18,608.56 7,102.70 11,505.85 9,631.19 739.40 16,760.38 5,993.93 10,766.45 10,487.02 685.75
项王机械 25,040.45 12,945.23 12,095.22 5,535.16 -709.99 23,045.39 10,240.18 12,805.21 6,982.98 -770.04
注:以上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2,5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确定期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7 年 9 月 27 日
担保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该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担保书。
(二)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确定期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5 日
担保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具体详见保证合同。
(三)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保证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确定期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6 日
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具体详见保证合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联盛助剂、联宏新材、项王机械的生产经营正常运作,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公司和子公司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1,2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72%,且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 29,399.00 万元。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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