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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001205)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董事会成员增至9人

盛航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内容摘要

盛航股份(001205)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拟将董事会成员由8人增至9人,非独立董事由5人增至6人(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人不变。公司同时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其中章程修订及前两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正文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8
人增加至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5 人增加至6人(包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保持不变。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结合前述因董事会成员人数变更的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
1

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事主持。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
2 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 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
偿。 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3

业人士)。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业人士)。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联席董事长 1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
4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生。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联席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公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5

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 事履行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

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 次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 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手续。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主管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变更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废止/制定 是否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 1、序号 2 两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本次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