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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及董事长、董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华光新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内容摘要
华光新材10月16日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涉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未在定期报告披露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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