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原文摘录: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098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领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漆炜先生、独立董事李佳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漆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098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领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漆炜先生、独立董事李佳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漆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务,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原定任职期满时间为 2027 年 7 月 2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漆炜先生、李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其辞职需待公司补选新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后生效。辞职生效后,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漆炜先生、李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梁新权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新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
梁新权先生: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获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三等奖。曾任西藏百悦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地质师,中亚银矿业集团(贝加尔矿业公司,内蒙古都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地质师。现任湖南省鑫域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梁新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新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新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王超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甘肃张掖地区财政处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兴华、中联信、信永中和、长城、大华、中兴财光华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北京跃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市公司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京德易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合伙人。
截止公告日,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郭天铸先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江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巴林右旗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止目前,郭天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天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天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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