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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远程股份·· 3 天前

远程股份: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复碳芯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号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 1 2,480.00 2,480.00 27.93% 27.93% 公司 2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 2,400.00 27.03% 27.03% 3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1,600.00 1,6…

正文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复碳芯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号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

1 2,480.00 2,480.00 27.93% 27.93%
公司

2 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 2,400.00 27.03% 27.03%

3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1,600.00 1,600.00 18.02% 18.02%

4 唐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 1,200.00 13.51% 13.51%

5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2.25% 2.25%

连云港新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6 1,000.00 1,000.00 11.26% 11.26%
伙)

合计 8,880.00 8,880.00 100.00% 100.00%

③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9 月,股东北京华康瑞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 1065.50 万股
公司股份(12%公司股权)以每股 2.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原股东唐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131.00 万元;股东北京华康瑞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所持 1334.50 万股公司股份(15.03%公司股权)以每股 2.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新股东南京宇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669.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复碳芯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实缴比例
号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

1 2,480.00 2,480.00 27.93% 27.93%
公司

2 唐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65.50 2,265.50 25.51% 25.51%

3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1,600.00 1,600.00 18.02% 18.02%

南京宇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4 1,334.50 1,334.50 15.03% 15.03%
港经(有限合伙)

连云港新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 1,000.00 1,000.00 11.26% 11.26%
伙)

6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2.25% 2.25%

合计 8,880.00 8,880.00 100.00% 100.00%

④第二次股权转让

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流动负债 113,337.60 113,337.60 - -

非流动负债 4,788.05 4,017.06 -771.00 -16.10

负债总计 118,125.65 117,354.65 -771.00 -0.65

净资产 33,378.66 56,553.29 23,174.64 69.43

(二)收益法的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33,378.6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2,900.00万元,比审计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79,521.34万元,增值率238.24%。

(三)评估结论差异分析

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6,553.29万元,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2,900.00万元,两者相差56,346.71万元,差异率99.63%。
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结果基于企业未来收益预测,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拥有的账面未记录的专利、用户资源及公司管理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整体的综合获利能力。故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评估结论之间存在差异。

(四)评估结论的选取

被评估单位是一家从事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各类架空导线及高端复合材料拉挤制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专业化企业。企业目前拥有碳板、玻板、复合板材等相关已授权专利 77 项,拥有较成熟的研发团队,研发能力强。企业的主要价值除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拥有的客户资源、技术水平、研发能力、人才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资产基础法仅能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的整合效应,而收益法已基本合理地考虑了企业经营战略、收益现金流、风险等因素,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故最终
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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