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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国内经济· 21世纪经济报道·· 4 天前

金融法草案迎二审:禁止非公开发行金融产品进行互联网宣传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新华社消息,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在内容上充实了关于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的条款,并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增加针对性规定。

正文

  新华社消息,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在内容上充实了关于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的条款,并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增加针对性规定。

  《草案》明确加强互联网营销等活动的规范和管理:通过互联网提供或者营销金融产品和服务,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规定,以及对通过互联网提供或者营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专门规定;

  对非公开发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公开劝诱或者变相公开劝诱。

来源:东方财富 · 国内经济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