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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铭普光磁·· 23 天前

铭普光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6-07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及 5%整数倍 且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嘉亿兴和 2 号私…

正文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6-07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及 5%整数倍
且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嘉亿兴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亿兴和 2 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嘉亿兴和 2 号持股比例变更至
4.99%,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 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0,000 股,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5,009,062 股增加至 236,529,062 股,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嘉亿兴和 2 号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02%
被动稀释至 4.99%,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嘉亿兴和 2 号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
联合广场 A 座 2502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10 月 15 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26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
作,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本次授
权益变动过程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20,000 股,授予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235,009,062 股增加至

236,529,062 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嘉亿兴和 2
号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02%被动稀释至 4.99%,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
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股票简称 铭普光磁 股票代码 002902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其他变动股数(万股) 其他变动比例(%)

A 股 0 0.03(被动稀释)

合 计 0 0.03(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80 5.02 1180 4.99

嘉亿兴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0 5.02 1180 4.99
2 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 是 否

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不适用
7.其它说明

嘉亿兴和 2 号受让的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完成过户登记,承诺自转让完
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减持该股份。上述减持限制承诺继续有效,未作变更。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