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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30.75%股权。为实现 业务发展需要,欣诺环境拟增…

正文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30.75%股权。为实现

业务发展需要,欣诺环境拟增资 4,000 万元,引进胡进、董燕青、陈鑫斌、Hongwei

Yan 四位投资者。公司结合欣诺环境未来发展及战略方向,审慎决定以自有资

金增资 1,000 万元,并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公司将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上

述新增投资方共同签订《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

称“《增资扩股协议书》”或“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资本

由2,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30.75%降至26.92%,
欣诺环境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概述

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任欣诺环境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欣诺环境为公司的关联参股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参与本次欣诺环境的增资扩股,并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文件。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4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 1 幢 2001-1 室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文华

成立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
(人民币:万 例 (人民币:万 例
元) 元)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615.00 30.75% 1,615.00 26.92%

XINOVA

ENVIRONMENT PTE. 515.00 25.75% 915.00 15.25%
LTD.

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7.50% 150.00 2.50%

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180.00 9.00% 180.00 3.00%

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5.00 5.75% 215.00 3.58%

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00.00 10.00% 780.00 13.00%

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 3.50% 870.00 14.50%

沈飞 20.00 1.00% 60.00 1.00%

李俊华 90.00 4.50% 90.00 1.50%

李思密 10.00 0.50% 10.00 0.17%

陈阵 35.00 1.75% 35.00 0.58%

胡进 200.00 3.33%

董燕青 400.00 6.67%

陈鑫斌 280.00 4.67%

Hongwei Yan 200.00 3.33%

合计 2,000.00 100.00% 6,000.00 100.00%

注:上述持股比例系按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合计数如与各项加总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取数所致,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实际控制人:增资扩股前后均无实际控制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2025 年度 2026.6.30/2026 年半年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348.77 492.05

总负债 3,774.55 1,036.28

净资产 -425.78 -544.22

营业收入 1,277.80 239.18

净利润 -1,112.75 -308.4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 无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
注: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欣诺环境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欣诺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除公司外,本次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XINOVAENVIRONMENT PTE.LTD.

公司名称:XINOVAENVIRONMENT PTE.LTD.

注册国家(地区):新加坡

商业登记号:202420211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法定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9-06A, PENINSULAPLAZA

法定代表人姓名:HongYing Xu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主要业务:环保咨询与技术服务

经查询,XINOVAENVIRONMENT PTE.LTD.为欣诺环境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名称: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K55H9C7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 1 幢 2001 室-2

注册资本:7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凌文华

成立日期:2026 年 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欣诺环境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名称: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K55H6Q2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 1 幢 2001 室-3

注册资本:115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一轩

成立日期:2026 年 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欣诺环境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名称: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国家(地区):中国香港

商业登记号:79691034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UNI

T 2508A 25/F, BANK OF AMERICA TOWER, 12

HARCOURT R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1 万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Shuyang Ling

成立日期:2026 年 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化工材料贸易及技术咨询。

经查询,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欣诺环境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沈飞

个人姓名:沈飞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110105**********53

住址:杭州市萧山区

经查询,沈飞为欣诺环境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董燕青

个人姓名:董燕青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330622**********17

住址:绍兴市上虞区

经查询,董燕青为欣诺环境本次增资引进的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胡进

个人姓名:胡进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420111**********52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经查询,胡进为欣诺环境本次增资引进的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陈鑫斌

个人姓名:陈鑫斌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330683**********18

住址:宁波市鄞州区

经查询,陈鑫斌为欣诺环境本次增资引进的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Hongwei Yan

类型:自然人

国籍:美国

护照号码:A3604****

经查询,Hongwei Yan 为欣诺环境本次增资引进的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欣诺环境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增资价格为人民币 1 元,系综合考虑欣诺环境当前经营状况、业务发展前景等因素,由各方股东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满足欣诺环境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资金额与所获注册资本份额对应一致,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通过增资定价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目标公司新股东一)

姓名:胡进

甲方二(目标公司新股东二)
姓名:董燕青
甲方三(目标公司新股东三)
姓名:陈鑫斌
甲方四(目标公司新股东四)
姓名:Hongwei Yan
乙方(目标公司)
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丙方一(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一)
名称: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二(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二)
XINOVA ENVIRONMENT PTE.LTD.
丙方三(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三)
名称: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四(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四)
名称: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丙方五(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五)
名称: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六(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六)
名称: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七)
名称: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丙方八(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八)
姓名:沈飞
丙方九(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九)
姓名:李俊华
丙方十(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十)
姓名:李思密
丙方十一(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十一)

姓名:陈阵

(二)增资方案

目标公司向甲方定向新增注册资本(增资),由增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全额认缴目标公司增资,并完成出资义务。

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五、丙方六、丙方七、丙方八作为现有股东,同时参与本次增资,与甲方共同履行增资方的出资义务,享有增资方的相关权利。丙方三、丙方四、丙方九、丙方十、丙方十一不参与本次增资,并一致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1.目标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增
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2.本次增资由增资方按协议约定全额认缴,出资款合计 4,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3.本次增资价格为 1 元/每 1 元注册资本,系基于目标公司当前经营状况、
业务发展前景及各方股东协商一致确定,以注册资本为基准定价。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详见前述“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之“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四)出资安排

1.各增资方按协议约定分别独立向目标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出资款,各增资方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2.目标公司及现有股东应在协议生效后 3 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3.各增资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全部出资义务。
(五)公司治理安排

1.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增资后不改变原有董事会结构,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目标公司设监事 1 名。

3.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或各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人员担任,具体以目标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为准。

4.目标公司设总经理,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参股公司增资、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参股公司增资、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的原因

欣诺环境当前处于业务拓展阶段,本次增资旨在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引进外部投资者有助于充实其资本实力,为后续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及欣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决定参与部分增资并放弃其余优先认购权。公司本次增资 1,000 万元,系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及资金安排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保持对欣诺环境的合理持股比例。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 30.75%降至 26.92%,欣诺环境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本次增资 1,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增资扩股亦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本次增资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增资金额与所获注册资本份额对应一致,定价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系基于商业判断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2 月,欣诺环境实施首次增资扩股,公司放弃对其优先认购权,欣
诺环境由此从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除本次交易外,自欣诺环境成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欣诺环境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1,661.38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已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八、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欣诺环境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由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增资定价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参与本次欣诺环境的增资扩股,并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书》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文件。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