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12 日 目 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 202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12 日
目 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 202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针对累积投票议案,请按累积投票制的有关规定填写投票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会部分提案(即选举非职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股东应按照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计投的总票数为应当选人数与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计票的议案有议案二、三。
八、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 8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 2027 √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2.01 关于选举余元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陈恩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陈一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余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陈科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余谷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4)人
3.01 关于选举马扣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3.02 关于选举沈颖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3.03 关于选举应华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3.04 关于选举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 202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要向关联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科技”)采购锌粉等原料,现就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宜报告如下:
1、本次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受锌等大宗原材料涨价影响,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并根据 2026 年 1-9 月实
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拟将 2026 年度与中金科技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从 7,200 万元(不含税)增加至 11,000 万元(不含税),本次增加预计总额度3,800 万元(不含税)。
2、202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 2027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金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5,000 万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 202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2 日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11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经董事会推荐及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12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元康先生,1946 年 12 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60 年 5 月至 1984 年 2 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工人、副厂长;
1984 年 3 月至 1992 年 11 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厂长;1992 年 5 月
至 1999 年 8 月,兼职于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任厂长、副董事长;1995
年 12 月至 2004 年 2 月,兼职于宁波市江东力达金属制品厂,任厂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7 年 7 月,兼任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监事;1996 年 5
月至 2002 年 9 月,就职于宁波市力达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电
池”),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浙江野
马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有限”),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 年 11 月至今,就职
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恩乐先生,1946 年 3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1961 年 5 月至 1964 年 11 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任工人;1964 年 12
月至 1969 年 3 月,参军服役;1969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
厂,历任干部、厂长,其中 1992 年 6 月至 1996 年 7 月,兼任宁波电池总厂联
营三分厂董事长;2002 年 3 月至 2006 年 5 月,就职于宁波双鹿电池有限公司
(原宁波电池总厂),任总经理、副董事长;199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
兼职于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
董事。
陈一军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1991 年 12 月至 1998 年 9 月,就职于宁波轻工业品联合经营部;1998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就职于宁波市电池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
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长。
余谷峰先生,1971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1993 年 1 月至 2000 年 10 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总经理;
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9 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 年 11 月
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总经理。
陈科军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就职于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1999 年 9 月
至 2002 年 9 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常务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余谷涌先生,1977 年 3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1997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
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
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元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200,000股,陈恩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200,000股,陈一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639,000股,余谷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65,100股,陈科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545,000股,余谷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4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六人,系一致行动人,其中余元康与余谷峰系父子关系;余元康与余谷涌系父子关系;余谷峰与余谷涌系兄弟关系;陈恩乐与陈一军系父子关系;陈恩乐与陈科军系父子关系;陈一军与陈科军系兄弟关系。陈一军与财务总监庞亚莉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11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经董事会推荐及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马扣祥、沈颖程、应华东、陈剑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12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扣祥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88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就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中学,任
化学教研组教师;1990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就职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
所,任电池工业杂志社主编;2007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能源学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任电池信息和标准中心主任;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董事。
沈颖程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85 年 10 月至 1988 年 8 月,就职于宁波农药厂,任电工;1988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就职于宁波市汽车拖拉机配件供应公司,任业务员;1993
年 10 月至 1999 年 5 月,就职于宁波开发区中技物资设备公司,任项目经理;
1999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任首席合伙人;2019 年 8 月至
今任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董
事。
应华东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深
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1997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在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
司历任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总监,同时兼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吴江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赛格达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赛格导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19 年
7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 4 月至
今任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
董事。
陈剑锋先生,199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12年7月至2020年8月,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2025年8月至今,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5年11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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