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拟以募集资金64,626.83万元置换先期偿还银行借款及258.47万元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山高环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山高环能(000803)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使用募集资金64,626.83万元置换先期以自筹资金偿还的银行借款,并以258.47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4,626.8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次置换完成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无异议。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 64,626.83 万元置换先期偿还银行借款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58.47 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0 号)核准,山高环能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108,808,83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为 6.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52,852,99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584,725.3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6,268,272.6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
〔2026〕第 00000172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 款。
三、自筹资金先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先期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已偿还的银行
借款 64,626.83 万元(不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借款银行 还款日期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拟
号 先偿还金额 置换金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5/9/24 5,000.00 5,000.0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6/5/14 5,000.00 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5/11/30 1,313.78 1,313.78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6/5/30 1,313.78 1,313.7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6/8/3 3,940.34 3,940.34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5/10/25 5,000.00 5,000.00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5/11/7 5,000.00 3,318.93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11/22 3,000.00 3,000.00
济南分行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11/26 5,000.00 5,000.00
济南分行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2026/1/13 6,000.00 6,000.00
分行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2026/7/3 1,940.00 1,940.00
分行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2026/6/10 4,800.00 4,800.00
分行
1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6/6/13 3,000.00 3,000.00
12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 2026/4/1 3,000.00 3,000.00
支行
13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 2026/7/6 2,000.00 2,000.00
支行
14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 2026/7/6 1,500.00 1,500.00
支行
15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龙奥 2026/8/18 2,000.00 2,000.00
支行
1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6/7/13 4,500.00 4,500.00
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6/7/13 3,000.00 3,000.00
- 偿还银行借款合计 - 66,307.90 64,626.83
注:募集资金专户结息将直接作为置换金额转出,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二)以自筹资金先期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58.47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
币 258.4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增值税
序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已支 募集资金拟置
号 付金额 换金额
1 保荐、承销费用 471.70 94.34 71.70
2 律师费用 50.94 50.94 50.94
3 会计师费用 88.21 88.21 88.21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37.36 37.36 37.36
费用、材料制作费
5 股份登记费 10.26 10.26 10.26
合计 658.47 281.11 258.47
本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措施
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旨在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先期自筹资金投入,置换出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既定安排保持一致,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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