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收到税务决定的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11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收到税务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即洛克石油)之全资子公司 Tethys Oil AB(以下简称“特提斯公司”)于近日收到瑞典税务局出具的《…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11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收到税务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即洛克石油)之全资子公司 Tethys Oil AB(以下简称“特提斯公司”)于近日收到瑞典税务局出具的《瑞典税务局决定》(文件登记号:8-192090-2026)(以下简称“《决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典税务局对特提斯公司2021-2023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实施税务检查后,于近日出具《决定》。根据《决定》,瑞典税务局认定特提斯公司与阿曼子公
司 Tethys Oil Block 3&4 Limited 之间就阿曼 3&4 区块相关年度运营利润的分配
不符合独立交易定价原则,并据此对特提斯公司相关年度纳税事项作出转让定价纳税调整,要求其于 2026年 11月 26日前补缴税款及罚息合计 180,882,736瑞典克朗。特提斯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瑞典税务局申请复议,或向瑞典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并可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延期缴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决定》涉及应缴税费及罚息合计约人民币 1.24 亿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补缴税款及罚息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无需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特提斯公司将评估相关证据与专业机构意见,积极寻求法律救济,不排除向瑞典行政法院提出诉讼程序。上述税费及罚息对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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