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 03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6-
03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 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3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
1.00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6)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赖旭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1.01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选举陆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1.02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选举杜雪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1.03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选举虞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1.04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选举罗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1.05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选举安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1.06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
2.00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高升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
2.01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选举赵海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
2.02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选举徐竟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
2.03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3、上述第 1、2 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 2026 年 11 月 3日下午 5:0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
司证券部。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 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3306
联 系 人:杜雪鹏、张海珊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59”,投票简称为“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0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05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0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选举票数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1.00 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赖旭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陆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杜雪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虞红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罗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安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2.00 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高升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赵海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徐竟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划“√”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划“√”的候选人。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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