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0397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
深圳新星: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新星(603978)2026年10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无否决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327,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69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 6 号新星公司红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9,327,9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86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因
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3 名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高级管理人员叶清东先生、余跃明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
序号 权的比例 选
(%)
1.01 选举陈学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78,996,339 99.5819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贺志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78,981,842 99.5636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钟志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78,981,132 99.5627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卢现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78,986,833 99.5699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姜瑞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78,981,142 99.5627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78,980,737 99.5622 是
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
序号 权的比例 选
(%)
2.01 选举钟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78,991,724 99.5761 是
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 78,981,818 99.5636 是
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盛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78,986,201 99.5691 是
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
序号 权的比例 选
(%)
1.01 选举陈学敏先生为第六届董 24,170 6.7931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贺志勇先生为第六届董 9,673 2.7186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钟志辉先生为第六届董 8,963 2.5191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卢现友先生为第六届董 14,664 4.1214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姜瑞斌先生为第六届董 8,973 2.5219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8,568 2.4080 是
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
序号 权的比例 选
(%)
2.01 选举钟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 19,555 5.4960 是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 9,649 2.7119 是
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盛力先生为第六届董 14,032 3.9437 是
事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劲业、何凌一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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