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原文摘录: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纬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纬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05 号《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5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7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合计 8,737,989.0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66,262,010.9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23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南京原材料生产基地 326,200,000.00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1 建设项目
高强度汽车弹簧钢丝 54,7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1.1 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用高强度 271,500,000.00 195,000,000.00 195,000,000.00
1.2 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 265,000,000.00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 地建设项目
华纬科技自动化立体 21,557,9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3 仓库技改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70,000,000.00 61,262,010.98
合计 682,757,900.00 575,000,000.00 566,262,010.98
注: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262,010.98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承诺投资金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由70,000,000.00元调整为 61,262,010.98元,其余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不变。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
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28,245,925.74 元,拟置换金额为 128,245,925.7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投 扣除发行费用后 自有资金预先投
号 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南京原材料
1 生产基地建 326,200,000.00 240,000,000.00 20,232,566.57 20,232,566.57
设项目
1.1 高强度汽车 54,700,000.00 45,000,000.00 20,145,066.57 20,145,066.57
弹簧钢丝建
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
1.2 用高强度新 271,500,000.00 195,000,000.00 87,500.00 87,500.00
材料生产基
地项目
华纬科技重
2 庆生产基地 265,000,000.00 250,000,000.00 101,198,066.11 101,198,066.11
建设项目
华纬科技自
3 动化立体仓 21,557,900.00 15,000,000.00 6,815,293.06 6,815,293.06
库技改项目
4 补充流动资 70,000,000.00 61,262,010.98 0.00 0.00
金
合计 682,757,900.00 566,262,010.98 128,245,925.74 128,245,925.74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239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8,737,989.02 元(不含税),截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2,042,234.30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042,234.30 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金额(不含税) (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1,000,000.00 1,000,000.00
2 律师费用 664,044.62 664,044.62
3 资信评级费用 330,188.68 330,188.68
4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8,001.00 48,001.00
合计 2,042,234.30 2,042,234.30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30,288,160.04 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说明:“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可使用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可使用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239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纬科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
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 宏、 金 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1月 5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