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原文摘录: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 年10 月1 日至2026 年10 月17 日,时限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
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所列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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