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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先预拨后清算

中央财政“先预拨、后清算”!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发布

内容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10月16日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提出中央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奖励资金。城市群获批后中央财政预拨一定比例资金,试点结束后按多退少补原则清算,实施期内累计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年度结束后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资金额度,考核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年奖励资金。

正文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中提出,中央财政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奖励资金。在城市群获得批复后,中央财政向各城市群预拨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城市群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试点结束后,三部门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对城市群奖励资金进行清算,试点实施期内城市群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16亿元。

  每个年度结束后,三部门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结果,确认各城市群奖励资金额度。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前年度奖励资金;对考核评价合格、年度试点任务未全部完成的城市群,视情况核减一定比例奖励资金。

来源:东方财富 · 国内经济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