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原文摘录: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 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而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本次…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西藏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紫源铜业有限公司 51%股权、西藏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而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3、在公司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过程中,知悉相关保密信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说明。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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