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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正在筹划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昆吾半导体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及安徽尤品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上述公司合称“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目前,相关工作正在…

正文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正在筹划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昆吾半导体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及安徽尤品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上述公司合称“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2、为进一步推动本次交易进程,保障交易顺利实施。近日,公司与昆吾半导体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及安徽尤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3、公司将结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资料测算,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收购意向及进展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昆吾半导体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吾半导体”)及安徽尤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品新材料”)的股权。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6年8月6日,公司与昆吾半导体股东锟罡(江西)科技有限公司、吉安瑜瑾半导体材料中心(有限合伙)、吉安羽辉新材料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分别受让30.5466%、7.2267%、7.2267%,合计45%,交易对价预
计不高于4.05亿元。

同日,公司与尤品新材料股东安庆市迎江优势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翟育红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分别受让33.9381%、11.0619%,合计45%,交易对价预计不高于3.15亿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7 日 于 巨 潮 咨 询 网 ( https :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为进一步推动本次交易进程,保障交易顺利实施。公司于近日与原《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各签署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排他期在原排他期基础上另行延长45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依法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资料测算,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昆吾半导体

甲方(收购方):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254999838P

乙方(标的公司转让股东):

乙1: 锟罡(江西)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DRQEBPX5

乙2: 吉安瑜瑾半导体材料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DQX9Q552

乙3: 吉安羽辉新材料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MADR9WRP8L

标的实际控制人:王刚

身份证号码:1201061970********

住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天浦路96号雅居乐滨江国际1期********

鉴于:

各方已于2026年8月6日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就甲方收购昆吾半导体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相关股权事宜作出约定。原协议第6.1条约定的排他期(自原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以下简称“原排他期”)即将届满。为保障本次交易继续推进,各方拟在原排他期基础上另行延长45日。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排他期延长

1.1 各方确认,原协议第6.1条约定的排他期即将届满。各方同意在原排他期基础上另行延长45日(以下简称“延长排他期”)。延长排他期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算,至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第45日届满。

若本补充协议生效时,原排他期尚未届满,与延长排他期存在重叠的,排他义务持续有效,不因重叠而缩短;原排他期已届满的,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延长排他期继续执行。

1.2 延长排他期内,原协议第6.2条约定的排他义务及第6.3条约定的违约后果继续适用。乙方、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刚均不得主动与任何第三方洽谈股权收购、增资、控制权转让、资产并购、托管经营等同类交易,不得释放合作意向,不得签署任何意向或正式文件。

1.3除本条约定的排他期延长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

第二条 其他

2.1 本补充协议系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修改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2.2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排他期延长、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按其性质应独立生效的条款,自签署之日起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 本补充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由甲方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件予以明确。

(二)尤品新材料

甲方(收购方):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254999838P

乙方(标的公司转让股东):

乙方1: 南京尤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C69QEF6Y

乙方2: 安庆市迎江优势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2MA8PR6RA1N

乙方3: 翟育红

身份证号码:1101081973********

住址:南京市白下区丰富路**号*幢**室

丙方(标的公司): 安徽尤品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2MAD6943PXN

标的实际控制人: 王刚

身份证号码:1201061970********

住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天浦路96号雅居乐滨江国际1期********

鉴于:

各方已于2026年8月6日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就甲方收购安徽尤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相关股权事宜作出约定。原协议第6.1条约定的排他期(自原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以下简称“原排他期”)即将届满。为保障本次交易继续推进,各方拟在原排他期基础上另行延长45日。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排他期延长

1.1 各方确认,原协议第6.1条约定的排他期即将届满。各方同意在原排他期基础上另行延长45日(以下简称“延长排他期”)。延长排他期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算,至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第45日届满。

若本补充协议生效时,原排他期尚未届满,与延长排他期存在重叠的,排他义务持续有效,不因重叠而缩短;原排他期已届满的,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延长排他期继续执行。

1.2 延长排他期内,原协议第6.2条约定的排他义务及第6.3条约定的违约后果继续适用。乙方1、乙方2、乙方3、丙方及丙方实际控制人王刚均不得主动与任何第三方洽谈股权收购、增资、控制权转让、资产并购、托管经营等同类交易,不得释放合作意向,不得签署任何意向或正式文件。

1.3 除本条约定的排他期延长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

第二条 其他

2.1 本补充协议系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修改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2.2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排他期延长、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按其性质应独立生效的条款,自签署之日起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 本补充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由甲方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件予以明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股本结构无影响。本次交易若能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与经营业绩改善形成积极支撑,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与核心竞争力。

本次股权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收购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及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最终交易方案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公司生产的宽禁带与高效散热材料的制造业务,需要多层级且长周
期验证流程,存在验证失败和行业技术迭代以及下游客户放量节奏不确定等风险。
3、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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