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118,423,784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870,7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118,423,784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870,7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870,775 股后的 117,553,009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510,601.8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23,510,601.80元/118,423,784 股×10 股=1.985293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85293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6 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派预案为:
以实施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8,423,7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870,775 股后的 117,553,009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本次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为 23,510,601.8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870,775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870,775 股后的 117,553,009 股为基数。
3、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70,775
股后的 117,553,009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1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1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150 陆文波
2 03****681 殷敖金
3 08****332 芜湖欣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03****411 金乐海
5 03****203 杨宏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1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公开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数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23,510,601.80元/118,423,784 股×10 股=1.985293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85293 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 2 号
咨询联系人:潘玉惠、房尚任
咨询电话:0553-5963555
传真电话:0553-5949530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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