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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罗少英)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拓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少英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大道拓邦工业园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永强先生与罗少英女士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股份分割所致,罗少英女士持股数量增加,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87,297,7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

正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拓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少英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大道拓邦工业园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永强先生与罗少英女士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股份分割所致,罗少英女士持股数量增加,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87,297,7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
签署日期:2026年1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无需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拓邦股份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拓邦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罗少英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武永强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武永强先生和罗少英女士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股份分
割导致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 名 罗少英

性 别 女

国 籍 中国

住 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大道拓邦工业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是,持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或地区永久居住权

上市公司职务 无

2、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少英女士与武永强先生婚姻关系 解除,根据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约定而进行股权分割。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拥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罗少英女士与武永强先生已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根据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之股份分割协议》,武永强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87,297,706股股份,非交易过户至罗少英女士名下;罗少英女士在受让后的3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可行方式,将其中43,648,853股转让给子女二人,其中转给武楚荷21,824,42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转给武彤峻21,824,42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为确保控制权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的有序运作,武永强先生和罗少英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罗少英女士同意后续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时与武永强先生保持一致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武永强先生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罗少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罗少英女士将持有公司股份87,297,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

实际控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制人 姓名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武永强 武永强 212,008,715 17.00 124,711,009 10.00

武永强 罗少英 0 0 87,297,706 7.00

合计 212,008,715 17.00 212,008,715 17.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除了部分涉及的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外,其余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司法冻结及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违反其相关承诺。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一致行动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罗少英
日期:2026 年 11 月 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 号拓邦工业园

股票简称 拓邦股份 股票代码 002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罗少英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 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数量: 87,297,706 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7.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以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及审批机关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非交易过户、审批机关变更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不适用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罗少英
日期:2026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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