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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正文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7 日 15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9 号楼 11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2.00《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23,891 股,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上市流通。此次变更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789.8129 万元增加至 4,792.2020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归
属前的 4,789.8129 万股增加至 4,792.2020 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 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789.8129 万元。 4,792.2020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789.8129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792.202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789.8129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4,792.2020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向主管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章程备案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7 日
议案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084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 人。

中兴华 2025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219,612.2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7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行政监管措
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1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浩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子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

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 IPO)共计 11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60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 5 万元。2026 年度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
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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