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晶合集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目 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议案......5 议案二 关于选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 年 11 月
目 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议案......5
议案二 关于选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合集成”)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 88 号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国智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
2 关于选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 H 股股份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需求,决定并实施H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一、回购授权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范围及场所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回购股份范围:公司已发行且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
3、回购股份场所:香港联交所。
(二)回购股份的额度限制
董事会根据本授权决定回购的H股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港币3亿元(含),不超过港币6亿元(含)。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H股价格不超过港币32.3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H股市场价格持续高于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公司预计无法达到3亿港币的回购金额下限,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并履行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适时调整上述回购价格上限,以促使回购金额下限达成。本次回购将在达到下限后终止。
每次实际回购价格均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不得较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高出5%或以上。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H股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且回购资金总额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偿债能力。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H股股份的用途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情况确定,包括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及/或持作库存股份,并根据适用规定处理相关库存股份(包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具体用途由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二、授权事项
具体授权如下:
(一)提请股东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予董事会于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公司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行使本公司回购H股股份的权力,在不超过本公司于本议案获股东会通过时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的限额内回购其H股。
(二)本次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二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
2、公司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订本授权之日。
(三)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由其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具体回购方案,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本次回购授权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履行所需的审批、备案及披露程序,以及采取其他与回购H股相关的必要行动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5 日
议案二 关于选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履行公开选聘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6 年度 A 股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6 年度 H 股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预估安永华明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70 万元(含税),其中财
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2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元。公司预估
安永香港 2026 年度 H 股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落实具体聘用事宜以及根据实际审计及审阅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确定费用(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等情况导致费用增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11 月 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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