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2.95%,触及1%刻度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洪城环境(600461)公告,2026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因“洪城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315,056,298股增至1,350,593,830股,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44.11%被动稀释至42.95%,触及1%刻度,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增持或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用集团”)合计持股比例由44.11% 被动稀释至42.95%,触及1%刻度,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44.11%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42.95%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3601007055937582
任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36010074425365XQ
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
“11007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8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 18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决定书〔2020〕408 号文同意,公司 1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
码“11007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洪
城转债”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7.13 元/股,
最新转股价格为 4.41 元/股。
三、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部分可转债持有人进行可转
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 1,315,056,298 股增加至 1,350,593,830 股,公司控股股东
水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市政公用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0,037,379 股,持股数
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44.11%被动稀释至 42.95%,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
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 权益变动方 权益变动
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式 的
(%) (%) 时间区间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南 昌 水 业 可转债转股 2026/9/15
集 团 有 限 40,490.4557 30.79 40,490.4557 29.98 被动稀释 -
责任公司 2026/10/14
南 昌 市 政 可转债转股 2026/9/15
公 用 集 团 17,513.2822 13.32 17,513.2822 12.97 被动稀释 -
有限公司 2026/10/14
合计 58,003.7379 44.11 58,003.7379 42.95 --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情形,“洪
城转债”目前还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
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来源: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 data.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