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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及控股股东同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内容摘要

原文摘录:央广网北京11月5日消息(记者傅天明)科力远(600478.SH)近日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于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启动立案程序。公告未披露违规所涉具体事项,仅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正常,本次立案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正文

  央广网北京11月5日消息(记者傅天明)科力远(600478.SH)近日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于当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启动立案程序。

  公告未披露违规所涉具体事项,仅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运行正常,本次立案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但将时间轴前移三个多月,科力远刚刚回复了上交所关于2025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问询在前,立案在后,一组关于储能业务交易实质与披露完整性的追问,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

  问询函划定的问题域

  2026年7月24日,科力远披露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问询函的提问指向明确:储能业务主要客户采购储能产品的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司参与投资的储能产业基金;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重叠;第四季度收入集中确认是否涉及“期末突击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等等。

  公司同期年报显示,2025年营业收入57.46亿元,同比增长45.89%;储能产品收入17.48亿元,同比增长1668.95%;第四季度单季收入26.59亿元,占全年收入的46.28%;期末应收账款11.40亿元,同比增长127.23%,合同资产3.98亿元,同比增长566.50%。

  公司在回复中否认了公司储能业务主要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董事亦发表意见称相关销售“具有商业实质”。

  11月2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同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告知书并未注明立案事由指向问询函所列事项。二者之间的关联尚待调查结论确认。

  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接受央广财经采访时表示,立案告知书并没有明确将此前上交所年报问询函所列事项列为调查事由,二者的直接关联尚无官方结论,不能直接推定问询涉及的储能业务问题就是本次立案的唯一原因。但从时间线来看,问询聚焦的储能业务资金来源、关联关系、收入确认等核心争议点,是此前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合理性的主要质疑方向,二者的关联性仍需等待证监会后续调查结论正式披露,现阶段不宜提前下确定性判断。

  低毛利扩张的背后

  储能业务在科力远收入结构中的权重已经不容忽视。2025年储能产品收入17.48亿元,毛利率仅为9.37%,同比增加3.91个百分点。成本结构中原材料占比高达87.16%,加工费的成本占比为12.51%。

  针对毛利率水平偏低的原因,公司在问询回复中的解释是:当前公司储能业务主要聚焦于直流侧储能柜的集成环节,产品构成中原材料成本占据了较大比重;从市场布局来看,公司当前储能业务的发展重心仍集中于国内市场,海外高毛利市场的开拓尚未实质性展开;此外,在业务发展阶段上,公司储能业务处于规模化扩张的初期。

  2026年前三季度,这一张力进一步显性化:营业收入39.92亿元,同比增长29.36%;归母净利润8105.18万元,同比下降38.4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同期的2.89亿元转为-1.91亿元。收入持续增长,利润下滑、现金流承压,成为上市公司摆在投资者面前的现实信号。

  刘志耕表示,财务层面需重点关注低毛利储能业务快速扩张之下,原材料占比超87%的成本结构极易受上游价格波动挤压利润。2026年前三季度收入增长但归母净利润下滑、经营现金流由正转负,需要警惕收入扩张伴随应收和合同资产大幅增长带来的坏账风险,以及业务规模扩大之后盈利质量迟迟得不到改善的问题。

  立案所叠加的不确定性,正是在这一财务底色之上展开的。

  控股股东同步被查

  此次立案的另一个特征,是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被同一事由的两份告知书同时纳入调查。

  科力远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2.06%股份,其中1.939亿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持股总数的94.91%,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科力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2.679亿股,占合计持股的87.57%,占公司总股本的15.82%。

  根据公司2026年10月30日质押公告,科力远集团称自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所得、投资回报、资产处置及其他融资,不存在强制平仓约定,不涉及平仓风险;公告同时披露,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同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监管释放的信号非常清晰。”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接受央广财经采访时分析,违规嫌疑不只是落在披露文本层面,更有可能指向交易实质以及控制层面的相关安排。双份立案告知书,往往提示控股股东并不只是被动知情,存在组织、指使或者参与相关违规安排的可能性。

  高比例股权质押本身暗藏股权稳定隐患,立案调查进一步放大了二级市场不确定性。刘志耕表示,投资者可重点跟踪三条线索:证监会调查进展、控股股东质押变动,以及储能业务收入、回款、毛利率和信息披露补充更正情况。

  从资本市场监管脉络来看,该案也是观察穿透式监管的典型样本。董毅智律师分析,该案具有样本警示意义:交易所问询接续证监会稽查,打破“回复问询即过关”的惯性认知;双主体立案意味着控股股东无法免责,也为低毛利扩张的新能源企业敲响信息披露合规警钟。

来源: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 · finance.eastmo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