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66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66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988,036,522.71元,该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10万吨锂离子
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优化产能布局
需要,拟新增一处“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号)的核准,公司以16.35元/股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24,15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963,476.94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1,988,036,522.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
月11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已 投资进度
号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 515,000.00 148,803.65 59,094.69 39.71%
2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 50,000.00 50,000.00 100.00%
合 计 625,000.00 198,803.65 109,094.69 -
三、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9,094.69万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782.43
万元;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312.26
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
及理财收益共计2,791.0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
万元,购买大额存单20,000.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17,500.13万元。(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公司具体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制度规定,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优化产能布局需要,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新增一处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增加前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焦作西部产业集聚区新园
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 河南省焦作市焦作西 路南侧、经四路西侧
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 部产业集聚区新园路
南侧、经四路西侧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作经济技术开发
区(新园路南、经二路西)公司原厂区内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
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
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八条规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不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无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新增一处“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新增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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