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领: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11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11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 年 11 月 4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何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37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3,666,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68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8,244,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50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72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42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8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73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86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6.0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7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5,42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8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部分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510,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8%;反对 1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弃权 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91%;反对 1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7%;弃权 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48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9%;反对 1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3%;弃权 2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32%;反对 1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8%;弃权 2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李伍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531,96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28,291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1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李伍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刘承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539,67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5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35,9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601%。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刘承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宿春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533,7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30,12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23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宿春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610,94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4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07,27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094%。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姚艳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梁新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657,61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1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53,93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3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梁新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561,60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57,93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983%。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王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531,41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727,74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郭天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李赞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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