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生物: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原文摘录:证券代码:301688 证券简称:格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生物”)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证券代码:301688 证券简称:格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生物”)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0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6]13784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
元变更为 13,333.3334 万元,公司股本由 10,000 万股变更为 13,333.3334 万股。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格
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该《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且公司股票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章程(草案)》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 第三条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年【】月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 2026 年 6
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 通股 33,333,334 股,于 2026 年 9 月 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3,333.3334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指定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
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3 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己发行的股份数为【】万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3,3
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3.3334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13,333.3334 万。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辞职报告。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有关情况。
5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6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 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
(一)下列交易事项,应当由股东会审议 (一)下列交易事项,应当由股东会审
批准: 议批准:
…… ……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 ……
(二)下列交易事项,应当由董事会议批 (二)下列交易事项,应当由董事会议
准: 批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公司最近一个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 ……
第一百四十条 第一百四十条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独立董事 3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 中独立董事 4 名;设主任委员 1 名,由
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担任。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 为:
(一)…… (一)……
(二)…… (二)……
(三)…… (三)……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8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可以 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中期现金分红。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 ……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
9 在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 通过之日起生效。
或者补充后,并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
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及备案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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