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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 · 公告大全· 优宁维·· 21 天前AI 评分15

优宁维(301166)将于11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优宁维: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内容摘要

优宁维(301166)公告,将于2026年11月3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7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提案1至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正文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6-063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星
期二)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 1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1 至提案 3 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
应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的上午 8:30-11:30
和下午 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11 月 2 日(星
期一)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 3 楼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01314。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艳芳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 15 弄 16 号 3 楼

邮编: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66;

投票简称为:优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
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3、非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累积投票提案,请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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