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 返回市场复盘 · 2026-10-28

西安奕材 688783

数据日期 2026-10-28 · 同花顺 · 在线采集 · 开盘啦 · 在线采集 · 开盘红 · A股市场概览 · 东方财富 · 营业部明细

搜索相关资讯 →

当日记录

板数 / 形态
—
涨幅
-17.20%
首次封板
—
最新封板
—
开板次数
—
龙虎榜净买入(元)
−7.07亿

异动原因

来源未提供

芯片注册制次新股MCU科创板业绩增长西部大开发三季报增长次新股存储半导体硅片

龙虎榜营业部

买入营业部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营业部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开元大道证券营业部
  •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银城中路证券营业部
  • 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出营业部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西分公司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渝大道证券营业部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部来源:东方财富 · 营业部明细。不同上榜原因的名称合并去重,投资者类别按来源原文保留。

历史复盘记录

数据日期板数 / 形态涨幅龙虎榜异动原因
2026-10-28—-17.20%上榜—

相关最新资讯

按证券名称匹配本站公开资讯,发布时间可能晚于所选复盘日期。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

50.77亿元增资到位!西安奕材武汉项目融资协议正式签署,产能释放再提速

原文摘录:10月30日晚间,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奕材”,688783.SH)发布公告称,公司联合多家市场化战略投资方,已完成子公司武汉奕材增资融资相关协议签署,资金正推进交割。本次融资总额50.77亿元,将为西安奕材武汉12英寸硅片基地的加速建设注入强劲的资本动能。

中国基金报 · 官网

西安奕材:拟向子公司武汉奕材增资10亿元

原文摘录:中国基金报10月30日电,西安奕材(688783.SH)公告,公司联合多家战略投资方对子公司武汉奕材实施市场化融资,总额50.77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亿元。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

西安奕材拟回购1亿元-2亿元股份

原文摘录:中证报中证网讯(记者何昱璞)10月29日晚间,科创板12英寸硅片龙头西安奕材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提议,公司拟回购1亿元-2亿元股份,向市场释放多重积极信号,充分体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成长空间的高度认可。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奕斯伟集团出具的回购提议函。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

A股股票回购一览:57家公司披露回购进展

原文摘录:每经AI快讯,Wind数据显示,10月30日,57家公司共发布59个股票回购相关进展。其中,9家公司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26家公司首次披露股票回购预案,1家公司回购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13家公司披露股票回购实施进展,9家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从股东提议回购方案来看,中微公司、华虹宏力、西安奕材-U股东提议回购金额最高,分别提议回购不超5.0亿元、5.0亿元、2.0亿元。

东方财富 · 上市公司

西安奕材抛出不超2亿元回购礼包,真金白银彰显长期信心

原文摘录:10月29日晚间,西安奕材(688783)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提议,公司拟回购1亿—2亿元股份,向市场释放多重积极信号,充分体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成长空间的高度认可。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奕斯伟集团出具的回购提议函。

第一财经 · 最新资讯

西安奕材-U:股东提议以1亿-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原文摘录:西安奕材-U:股东提议以1亿-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同花顺 · 7×24快讯

西安奕材:控股股东提议以1亿元-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原文摘录:西安奕材公告,2026年10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和/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中国基金报 · 官网

西安奕材:控股股东提议1亿至2亿元回购股份

原文摘录:中国基金报10月29日电,西安奕材(688783.SH)公告,控股股东奕斯伟集团于2026年10月29日提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2亿元,用于注销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