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原文摘录: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6]AN076-1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